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

網路販賣威而剛禁藥 男子遭判十個月


陳姓男子非法從國外進口禁藥威而剛,大約有六百顆,再利用網路販賣,所得銷售金額約有十七萬多元,台中地院審理終結,依違反藥事法等罪,判處十個月有期徒刑。(黃進恭報導)



三十二歲陳姓男子到國外網站以信用卡刷卡付費,每顆藥丸一顆美金,從印度以郵件空運方式,對方將六百顆威而剛寄給他,被告再利用國內拍賣網站販售,因違法銷售藥品,遭該網站刪除,被告不死心委託友人製作網頁,出資一萬五千元委託國內網路廣告商設計廣告版面,在廣告中稱這藥品是英國原裝進口暢銷歐洲的威而剛藥丸,事前三十分鐘到六十分鐘服用一顆或半顆,可持續時間四到六小時,販賣藥品給不特定顧客。

檢警查出,被告販賣威而剛,四顆一千元、十二顆兩千元、二十顆三千元,利用宅配送貨,採貨到付款方式,遭查扣之前,被告賣藥成成績好,只剩兩百一十四顆,銷售所得金額約有十七萬五千元。被告還利用買家所留資料,將對方買的藥品寄交完成,除威而剛外,也販賣含有西藥成分的塑身膠囊。台中地院審理終結,依違反藥事法等罪,判處十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a

文章來源: 全國廣播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