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

農損災民 10月1號前趕緊申請救助


花蓮風災農損慘重,達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,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儘速發放,因此各鄉鎮公所從中秋節開始受理申請,花蓮縣農業處也呼籲受災農民10天內辦理申請,就能盡快獲得救助金及低利貸款

(劉敏娟報導)

花蓮縣農發處農政科長郭明欽表示:根據農委會統計,花蓮農損達1億4千多萬元,在21號傍晚接獲農委會公告花蓮縣列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區域,昨天22號中秋節各鄉鎮公所開始受理農民災害申請,公告10天內,農民必須檢具土地謄本、身分證明相關證明文件到公所辦理,我們會加緊趕辦!

郭明欽提醒,受理時間到10月1號為止,因此希望花蓮受災農民一定要把握申請時間,花蓮達到現金救助以及低利貸款標準,農委會金融局指出,提供農民災後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的低利貸款,優惠利率為年息1.25%,擔保能力不足者,也可由(貸款經辦機構)協助送請(農業信用保證機構)保證。農民對低利貸款有疑問,可以聯繫農(漁)會信用部或農委會農業金融局。(攝影:劉敏娟)

文章來源: 中廣

推薦網站: 網路行銷, 快速賺錢, 維瑪, 兼職網路創業, 假日兼職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