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

別再混了 衛署:不純油需標示為「調和油」


現代人重視健康,不少人會選擇單價較高的橄欖油、葡萄籽油,不過部分市售油品非單一成分,參雜其他油脂,衛生署本週完成公告,明年三月開始,混合多種油品的食用油,必須標示為「調和油」,不過花生油調和油不受限。

(陳奕華報導)

市售部分油品打著葡萄籽油、橄欖油名義,以較高價格販售,不過仔細看看成分標示,卻不全都是橄欖油或葡萄籽油,反而其中還有黃豆油、葵花油,甚至橄欖油含量是三種油脂中最低的,為了替消費者把關,衛生署公告,明年三月開始,業者如果只想在包裝上標示一種油脂名稱,其中主要成份含量必須超過一半以上,宣稱兩種油品名稱的食用油,兩種油脂含量各要達30%以上。

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蔡淑真說:「那他只是瓶子宣稱橄欖油這個東西,那他橄欖油的成份要50%以上;另外一種就是說,我們看到葡萄橄欖油,葡萄籽油成分要30%以上,橄欖油的成分要30%的話,他就可以說葡萄籽橄欖調和油。」

新制上路後,業者必須在外包裝以明顯字樣標示「調和油」,而且字體的顏色與大小必須跟包裝不同方便辨識,如果沒有清楚標示,將挨罰四萬到十二萬,但是國內特有的花生調和油則不在限制內,食管局指出,考量到花生油跟其他植物油調和之後,仍然可以保有獨特風味,不過還是要在品名加註標示花生風味調和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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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 中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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