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

營業用牌照稅 7方式繳納


〔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營業用牌照稅(下期)10月起開始繳納,財金公司昨日提醒,繳稅期限為99年10月1日至11月1日截止,需要繳稅的民眾,可使用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、自動櫃員機(ATM) 繳稅、信用卡繳稅、電話語音繳稅、超商繳稅、銀行櫃台繳稅或帳戶委託轉帳繳稅等7種方式,均免付手續費。



此外,自今年4月起,配合稅法規定,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,免加徵滯納金,使用前5項自動化繳稅通路截止時間至11月3日晚上12時前,呼籲民眾善加利用。

財金公司指出,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的民眾,若要網路繳稅,應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(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/),輸入繳款類別、銷帳編號等相關資料;也可使用自動櫃員機(ATM)轉帳繳稅。

使用信用卡的民眾則可使用電話語音(4126666/4121111,服務代碼166#),或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操作。

如果有存款帳號卻沒有晶片金融卡,則可使用電話語音繳稅,輸入存款帳號,也可利用此帳戶辦理轉帳繳稅;如果連存款帳號也沒有,則可持稅捐機關發給的繳款書,至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,以現金或支票方式臨櫃繳納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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