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

ECFA後推FTA 黃志鵬:自己努力


(中央社記者劉正慶、康世人台北 24 日電)兩岸簽署經濟合作協議(ECFA)後,大陸究竟會不會阻撓台灣與他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(FTA)?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說,「要自己努力」。



對於同一問題,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表示,ECFA所談的實質內容是兩岸間的事,並不涉及其他問題,但但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(WTO)成員,台灣身為會員,本來就有權利與其他WTO會員協商FTA。

高孔廉表示,因大陸是台灣第一大貿易夥伴,先與大陸簽署 ECFA 將對其他國家產生示範效果,在馬英九總統成立FTA專案小組並親自推動後,政府會積極推動FTA。

此外,黃志鵬在海基會代表團召開的記者會上指出,兩岸完成 ECFA 簽署後,通知 WTO 備查的選項很多,台灣與大陸具名通知、雙方互相同意後各別通知,都是WTO所允許的。

至於兩岸相互完全開放市場的時程,黃志鵬說,ECFA 文本是有寫「實質多數產品要逐步減少或排除關稅與非關稅障礙」字眼,但各國之間簽定的 276 個FTA 當中,從 70% 到 90% 開放比例都有,WTO 並沒有絕對的規範。990624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