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

營業用汽車牌照稅 明起開徵


「自用」的汽車使用牌照稅已經繳納結束,明天起,開徵的是「營業用」汽車使用牌照稅!全國有十六萬六千五百多輛營業用汽車會要繳稅,比去年增加一萬輛,合計繳納八億八千多萬,比去年增加三千兩百多萬,法定的繳納期限到十月底,但十月三十一號適逢星期天,順延到十一月一號星期一。台北縣稅捐處長許慈美說,公車和計程車雖然也是「營業用」車輛,但依法免徵牌照稅。



繳納牌照稅有七個管道:金融機構代收、便利商店代收兩萬元以下稅款、ATM轉帳、帳戶委託取款、電話語音、信用卡繳稅、以及網際網路;要收手續費的只有信用卡繳稅。

攝影:張雅惠

文章來源: 中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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